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不签合同已成为搬家行业的“潜规则”

编辑:厦门诚捷搬家服务有限公司  时间:2012/11/02  字号:
摘要:不签合同已成为搬家行业的“潜规则”

   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,家里的贵重家具和家电也越来越多,在搬家的过程中,由于工人的疏忽或是其他原因,经常出现家具磕碰、物品被顺手牵羊的现象。记者在采访中发现,厦门搬家行业此类情况造成的赔偿问题并没有统一的标准。

  “家里全是实木家具,万一你们搬的时候磕碰了怎么办?”面对记者的询问,一厦门搬家公司的负责人称:“我们干了很多年,从来没有发生过这样的情况,你放心吧。”对于万一出现问题如何赔偿,该负责人只字不提。在记者的一再追问下,他含糊其词地表示,“我们过去看,能搬就搬,不能搬我们就走。”

  针对同样的问题,记者又采访了另外一家公司。该公司的工作人员说:“一般不会出问题,万一有磕碰,我们会尽量给你维修。”但维修是简单的修补涂抹还是恢复原状,该负责人同样含糊其词。

  搬家出现家具磕碰甚至是丢失物品的情况并不少见,但由于没有相关法律或行业规范的约束,出现问题后雇主维权很难。市民姚女士去年搬家之后发现丢了一套茶具,询问厦门搬家公司时,对方拒不承认这套茶具是在搬家途中丢失的。由于当时没有现场清点物品,姚女士只能吃个哑巴亏。

  不签合同成行业“潜规则”

  在厦门搬家行业,厦门搬家公司不与雇主签订合同已成为一条“潜规则”。采访中,记者向一些搬家公司询问了签订合同的相关事宜,得到的答复基本都是一样的:“我们这行都不签合同。”“我们干了这么多年,从来没有和雇主签订过合同。”

  一名业内人士称,没票、没合同成了搬家公司的“潜规则”,搬完东西直接收费,此后消费者发现什么问题,搬家公司都可以不认账。如果自己写合同与搬家公司签订行不行?一家搬家公司负责人回答得非常肯定,“如果要签合同,我们就不接单了。”

  对此情况,桃园北路一家律师事务所的李一帆律师表示,在搬家行业没有统一合同文本的情况下,消费者有必要与搬家公司签订书面的协议约定,把搬家的一些细节写进去,包括搬家时间、地点、价格等,贵重物品还应注明数量以及实际价值,并对赔偿标准事先约定。消费者付款后,也应向搬家公司索要正规收费单据,作为日后投诉、解决纠纷的凭证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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